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10时在天津新科技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8号天津赛象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计2 人,代表股份数共计108,807,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仁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08,807,6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08,807,6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108,807,6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以108,807,6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5)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摘要 大会以108,807,6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大会以108,807,6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的吕琰律师和王安成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