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申请延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延续2.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有效期12月,无需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参见登记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广发银行申请延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回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拟为:2010年12月13日-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21层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联系人:孙志芳 联系电话:010-88578820,88578860-256 传真:010-88578825 邮编:100081 5、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代理事项 代理权限 赞同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向广发银行申请延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