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 年10 月26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叉车集团”)通知,叉车集团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89 号),核准豁免叉车集团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而增持本公司4,094,779 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132,972,855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