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9月6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获悉,解除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2,988,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的股权质押登记。该股份于2005年11月21日质押登记至文登市财政局,详见2005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