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书面回复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发布了《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募股说明书》,拟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新增募集3.6亿股,本次募集股份全部为投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采用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元。 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500万股股份,占其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50,499万股的4.95%,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750万元。以上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林端先生签署入股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事宜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