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6月1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书面回复表决,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桦桂")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为18个月。公司拟以下列方式为正和桦桂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1、以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广西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部分商业房产为柳州正和桦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为:G区三层1至406号、A区二层1至211号、A区三层1至189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柳房权证字第A0068766号,柳房权证字第A0068767号,柳房权证字第A0068765号,建筑面积共计14766.90平方米;所属土地证为柳国用(2008)第120088号,柳国用(2008)第119998号,柳国用(2008)第120005号。 2、公司为正和桦桂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