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12日,本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681号杨浦体育馆召开。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本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主持下进行,就本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担保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2家,占出席会议的担保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担保债权组债权总数额的100%; 税款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2家,占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税款债权组债权总数额的100%; 职工债权组:全体职工均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职工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职工债权组债权总数额的100%; 普通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44家,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普通债权总数额的99.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各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本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