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0年度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二00九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23,719,914元,股本也相应变更为1,023,719,914股,因此对公司章程部分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第六条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1,023,719,914元人民币”; 原第十九条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23,719,914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 (1)国家股310,018,418股,占股本总额的30.28%; (2)社会公众股713,701,496股,占股本总额的69.72%。” 二、关于购置广州平台办公场所的议案 广州平台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随着广州平台公司业务规模的日益提升与业务人员数量的增加,原租赁的办公场所已不敷使用,为满足平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在广州购置自用办公场所,总价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00九年度考核结果 四、关于向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2010-19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一至三经与会董事全票通过;议案四经关联董事何福龙、许晓曦、王燕惠、周任千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0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