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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1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5人,未到董事杨宇授权李大明、高大勇授权赵万一、金鑫授权王俊峰、程琥授权王俊峰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以下九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大明、金鑫、何安兰、漆巨龙、罗绣云、宋心平;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万一、杨宇、冉启碧(董事会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二、三)。
    本公司独立董事高大勇先生、杨宇先生、赵万一先生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2、经了解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同意李大明、金鑫、何安兰、漆巨龙、罗绣云、宋心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赵万一、杨宇、冉启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东方山水假日酒店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1、2、4、5、6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8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流通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于2010年6月30日上午9时到重庆市东方山水假日酒店会务中心登记。会议报到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铁山坪东方山水假日酒店会务中心,东方山水假日酒店联系电话:023-67218888,联系人:欧淑容;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在公司董秘办登记,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99号悦华大酒店25层公司董秘办,联系电话:0370-2790609 传真:0370-2790630 邮编:476000 联系人:蒋晓博
    (五)其它事项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大明,男,汉族,1958年5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重庆市政协委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98年12月组建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裁,现任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2006年12月起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鑫,男,汉族,1975 年10 月生,重庆市人,本科学历。曾任重庆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重庆泰鸿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2008年9月起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安兰,女,汉族,1953年12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重庆中梁山工程机械厂财务科长,重庆航天机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重庆东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协成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重庆半岛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起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宋心平,女,汉族,1958年4月生,重庆市人,中专学历。曾任重庆江北粮食公司江北城制面厂厂长,重庆佳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重庆东延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6月起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漆巨龙,男,汉族, 1959年2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津区建委城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现任重庆飞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长,高级工程师。
    罗绣云,男,汉族,1964年9月生,重庆市人,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江津供销社罐头食品厂财务科长,重庆市恒升音箱厂财会科长,江津金刚建筑工程公司财会科长,江津鼎立天然气公司财会科长兼办公室主任,现任重庆市金马天然气公司财会科长。
    赵万一,男,汉族,1963年5月生,山东巨野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86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历任副教授、教授、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部副主任,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2006年12月起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宇,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广东梅州人,硕士学位。1984年7月起,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重庆大学)工作,历任教师、副教授、建筑管理工程系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重庆大学B区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现任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生导师。2006年12月起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冉启碧,女,汉族,1962年7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曾任重庆第八建筑公司财务科长,重庆多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重庆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重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
    附件二: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万一、杨宇、冉启碧作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万一、杨宇、冉启碧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三: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万一、杨宇、冉启碧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参加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即为本单位(人)的意见。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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