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召集人漆国华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为3,417,252.62元,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9,072,381.72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一至三项议案将提请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