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敏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江中杞浓食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食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江中杞浓食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夏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推动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决定分别对食品公司及宁夏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3100万元,其中:对食品公司增资2000万元,对宁夏公司增资1100万元。 (1)对食品公司增资 食品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南昌市湾里区昌湾大道(原招贤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钟虹光。主要经营范围:对食品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预包装食品经营;对外贸易经营。截止2009年12月31日,食品公司总资产1327万元,净资产233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6万元。 公司本次决定对食品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对宁夏公司增资 宁夏公司系食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900万元,注册地为银川(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宁朔南街300号,法定代表人钟虹光。经营范围:对食品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枸杞酒及葡萄酒系列产品的研发;对外贸易。 公司本次决定对宁夏公司增资1100万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100万元,持股比例55%;食品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为45%,增资后宁夏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具有100%控制权。 三、关于公司消毒类产品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及产品规划,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出消毒类系列卫生产品。因此,公司决定进行消毒类产品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投资金额10500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亿片消毒湿巾及1亿瓶消毒剂的生产能力,主要用于公司未来将要推出的消毒湿巾、消毒剂等卫生系列产品。项目实施地为位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范围内的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同时,为及时抓住消毒类产品的市场机会,抢占市场商机,实现产品的快速上市,公司拟通过与余干当地生产企业合作,进行已有车间改造并委托加工,解决先期上市所需产品的产能需要,改造投资的金额为不超过726万元。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