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现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中集团)函告,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江西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江中集团将启动股权多元化改制工作,该工作的实施将可能导致控股股东江中集团的股东及持股结构发生变化,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江西省国资委。该事项有可能对本公司产生影响,公司将就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