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司法划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大连中山区人民法院(2008)中执字第3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将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7,872,000股扣划至辽宁坤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股折价5.5元(详见我公司临2010-30号公告),目前辽宁坤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份额为1.68%。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