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接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满足资金需求,自2009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26日止,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 截止2010年2月26日止,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5.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9%,还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25231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6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