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华远大厦三层房产,总建筑面积为617平方米,购买总价格为931.79万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任志强、孙秋艳、杜凤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