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1月1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2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号11号楼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0年1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裘马都10号楼及车位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预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 案 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裘马都10号楼及车位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