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0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关联自然人孙秋艳、刘康购买公司子公司青岛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青岛汇丰名车世界项目(销售案名:华远汤米公馆)所属两套房屋,购买总面积为179.35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1,755,178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秋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