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0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十次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向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宫投资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西安曲江唐瑞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全部由大明宫投资公司持有)100%股权及债权,以开发该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位于西安市浐灞区,占地面积13254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总收购价格为66000万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12034万元,债权转让款53966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交易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