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5 月27 日下午2 时在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 号)3 号楼3 楼报告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计 100 人,代表公司股份1,673,131,0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769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7,114 29,170 4,747 99.9980% (二)《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7,714 28,570 4,747 99.9980% (三)《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7,714 28,570 4,747 99.9980% (四)《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中出售资产相关期间损益及出售损益分配预案》; 以公司2008 年年末总股本1,472,562,438 股为基准,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491 元(含税),共计72,302,815.71 元。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562,493,294 562,457,044 31,503 4,747 99.9936%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放弃其认购的公司新增发行股份(即1,110,637,737 股)对原 巴士股份出售资产在相关期间形成的利润以及该等资产出售损益的分配权,其认购的公司新增发行股份即1,110,637,737 股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五)《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09 年年末总股本2,583,200,175 股为基准,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2.75 元(含税),共计710,380,048.13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76,532 49,752 4,747 99.9967% (六)《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7,714 28,570 4,747 99.9980% (七)《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7,714 28,570 4,747 99.9980% (八)《关于预计201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010 年度公司在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地租赁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五个框架协议项下,预计将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510.9 亿元。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0,682,760 120,646,510 31,503 4,747 99.9700% 因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九)《关于制订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7,714 28,570 4,747 99.9980% (十)《关于制订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3,094,781 31,503 4,747 99.9978% 以上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73,131,031 1,672,637,245 23,297 470,489 99.9705%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2010 年5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嘉源律师事务所史震建律师、王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