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9月8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该情形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核实,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不存在且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针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