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股价异常,公司除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10-020号)和监事会决议公告(2010-021号)正常的人事调整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向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核实,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