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4日在大连成大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总数120,061,567股,占公司总股本13.2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和于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061,5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和于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4、律师出具的《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