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购买蔗糖的议案》。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郑弘波、孙彦敏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见《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 购买蔗糖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两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