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大股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0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5,324,424.86元,与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的承诺利润差额为24,675,575.14元。 按照股改承诺鲁锦集团需在2009 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现金32,900,766.85元(含税)。公司已经于5月13日收到了鲁锦集团支付的上述补偿款项。至此,鲁锦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