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房产")原为本公司与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其中,本公司持有51%股权,兴盛集团持有49%股权。2010年6月12日,兴盛集团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新兰房产的49%股权转让给了中粮置业。2010年6月30日,该等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为加速新梅太古城项目的的后续整体开发,新兰房产现拟进行增资。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10号),新兰房产每股净资产为1.1796元,本次增资价格以该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为1.18元/股。中粮置业拟以现金方式对新兰房产增资人民币708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溢价1080万元转入新兰房产资本公积金。本公司将放弃此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兰房产的注册资本为5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3,970 45.2264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9,030 54.7736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