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大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豁免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80号),核准豁免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公司103,146,985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69,476,455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