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股份91,399.73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47%,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206.32万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48%,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任书辉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购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转让的部分发电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持有的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5.28%股权和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6%股权,详见2010年8月26日本公司公告。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87.08 3,257.69 99.11% 0 0 29.39 0.89% 其中:B股 206.32 176.93 85.76% 0 0 29.39 14.24% 合计 3,287.08 3,257.69 99.11% 0 0 29.39 0.89%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购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转让的部分发电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购买股权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再授权非关联董事梅君超代为行使上述权利,并签署相关的文件。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1,409.46 81,409.46 10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990.27 9,960.88 99.71% 0 0 29.39 0.29% 其中:B股 206.32 176.93 85.76% 0 0 29.39 14.24% 合计 91,399.73 91,370.34 99.97% 0 0 29.39 0.03%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孙蕊律师见证。经审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