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4日在昆明云华宾馆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长张跃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彭金辉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彤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为了维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决定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对20万吨/年甲醇装置全部设备进行融资租赁,租赁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整,租赁期限为36个月(约),年租息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采用等额租金后付法,每半年支付一期,共6期。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份增发的议案》; 根据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状及经营情况,为保持公司参股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避免股权稀释,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将按参股比例参与认购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增发股份3,622,432股,每股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38元,认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5,866,252.16元。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参考本地区、本行业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蒋观华女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公司拟聘任赵有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2010年8月4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 公司拟于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三)、参加人员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法律顾问; 3、截止201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0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赵有华、潘丽 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4146 传 真:0874-3064195、3068590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4日 附件:出席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自行酌情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