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鉴【2010】020015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云维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云维股份的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与云维股份200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云维股份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云鸿 中国注册会计师:韦 军 中国·北京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