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0上午在西单商场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31,733,731股,占公司总股本409,718,038股的32.1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于学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巫志声律师到会见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31,635,03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99.93%;不同意:9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0.07%;弃权: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巫志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