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正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讨论重大事项,因该事项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本公告刊登当日起停牌。 本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30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5月28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