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吴明先生、董迅先生、王水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董迅先生和王水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三位董事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三位董事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总经理的聘任和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吴明先生、董迅先生、王水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