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6日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81,383,87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4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威东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鉴于公司2009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对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会议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09年度审计费用26万元。 7、审议通过《2009年董事长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会议同意董事长2009年薪酬按23.06万元标准发放,自2009年1月起执行。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3,8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