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10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表决,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脱利成先生主持。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酒钢宏达建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永登祁连山分别以现金24,131.82万元人民币认购宏达建材注册资本4,101.9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宏达建材注册资本由5,469.21万元增加至13,673.03万元人民币。其中酒钢集团出资5,176.61万元,持有37.86%的股权;长城发展出资292.60万元,持有2.14%的股权;本公司出资4,101.91万元,持有30%的股权;永登祁连山出资4,101.91万元,持有30%的股权。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中材节能签署余热发电总包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作为发包方,与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成县、漳县、永登、青海和甘谷等5个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合计装机容量39MW。合同总价款为2.4888亿元(贰亿肆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相关情况详见当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事项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 关联董事周育先回避表决。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红古公司7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古公司")7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于1986年6月开工建设,1990年11月5日投料试车,设计年产水泥熟料20万吨。该生产线试生产后长期未能达到设计能力,原兰州市窑街水泥厂对该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仍未实现达产达标。由于该生产线能耗高、效率低、工艺技术落后等原因,于2006年9月24日全线停车,历时运行十六年。200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7]873号)的文件规定,将该生产线列入淘汰产能计划,2010年1月获甘肃省工信委批准。该生产线原值46065539.02元,累计折旧36910344.52元,已提减值准备7746573.44元,净值1408621.06元。鉴于该生产线设备磨损严重、停运时间长、无恢复价值等原因,结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决定报废7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置后,将减少本公司当期净利润70万元左右。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议案》。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年审计费用为85万元。 该事项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一是增设"安全环保部",将原经济运行部安全管理职能和技术中心环保管理职能划出成立安全环保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与推进落实、安全事故的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环保和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各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环保和职业卫生政策等工作。二是增设"法律事务部",将总裁办法律事务职能、党群工作部普法工作职能和战略研究部及财务中心的风险管理职能划出成立法律事务部。主要职责有: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推进落实、指导各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法律事务,负责集团各类合同、协议、文函等法律文件的审核工作以及涉及公司的诉讼、仲裁等事务的处理等工作。三是将公司原"经济运行部"更名为"运营管理部",将原有职能中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划出,有关资质证书及重要岗位专业人员资格管理职能分归技术中心和安全环保部,新增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和节能降耗管理职能。四是将公司原"战略研究部"更名为"投资发展部",主要职能在原战略研究部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的编制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资质管理。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和期限 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 上午10:00至12:00 (二)会议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四层会议室 (三)提交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酒钢宏达建材的议案》 2、审议《关于和中材节能签署余热发电总包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报废红古公司7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议案》 (四)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 1、2010年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的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7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七)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 联系人:罗鸿基 杨宗峰 电话:(0931)4900698 4900699 传真:(0931)4900697 邮编:730030 2、公司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 3、其他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