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4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㈡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52,095,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6.85%。 ㈢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长松先生主持。 ㈣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㈠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袁宝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股份数952,095,36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选举张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股份数952,095,36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㈡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0年度继续聘用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同意股份数952,095,36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㈢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 "第五条公司注册地点: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卡子门内 邮政编码:300456" 修改为:"第五条公司注册地点: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A区 邮政编码:300461"。 同意股份数952,095,36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年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程鹏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附件:新任董事简历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新任董事简历 袁宝童先生,1962年3月出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港第二港埠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设备部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丽丽女士, 1965年4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裁助理,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