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在公司南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干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44,711,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4,711,689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闭稍静、李长嘉律师见证,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