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今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杨珊珊的通知:截止2010年9月29日,杨珊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雄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万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雄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5.70万股;出售股份占ST雄震总股本的5.00%。 本次减持前,杨珊珊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61.1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减持后,杨珊珊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0.4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