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蔡中青、韩学松、宁宇、陈文化、李远见、高智敏、郑毅,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通过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7.21万元,核销各项准备126.46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