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电子”)通知获悉:彩虹电子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质押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36个月。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公告日, 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7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6%。质押总股数为7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