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其将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444,4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3%)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7日起至出质人申请解冻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公告日,彩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888.8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6%,质押总股数为4444.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