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7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05,606,3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邢道钦先生授权董事、总经理王西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305,606,36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