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6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亿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涛、郑涛、卫文宇 联系电话:029-33332866、33333853、33333109 联系传真:029-33333852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红、郑维雄 联系人:陶思嘉、樊林爽 联系电话:021-63325888-4024/4023 联系传真:021-63326910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