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挂牌证券自2010年9月28日起停牌。 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30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股票将于10月28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