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9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中期报告和2010年中期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向第一大股东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分期逐步提供,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