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0]CP168号文件,该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 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将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本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公告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