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中大股份(60070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7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至2010年上半年向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称:物产集团)、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实业)及浙江世界贸易中心长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世贸长乐)累计借款发生额为29.3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需支付上述关联公司利息共计6512.14万元(其中:2009年度需支付3603.42万元;2010年1-6月需支付2908.72万元),预计2010年下半年需支付利息3000万元左右。2.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2009年度与2010年度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借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2009年度及2010年上半年共需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314.36万元(其中:2009年度支付212.72万元;2010年1-6月支付101.64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许应成董事、戴建成董事、张飚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财务费用,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它事项
    此次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大地产)、物产元通等因业务发展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实业和世贸长乐累计借款发生额共计29.3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需支付上述关联公司利息共计6512.14万元(其中:2009年度需支付3603.42万元;2010年1-6月需支付2908.72万元),预计2010年下半年借款总额与上半年基本持平,预计需支付利息3000万元左右;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2009年度与2010年度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借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2009年度及2010年上半年共需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为314.36万元(其中:2009年度需支付212.72万元;2010年1-6月需支付101.64万元)。
    2010年8月14日,本公司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许应成董事、戴建成董事、张飚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由于物产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物产实业和世贸长乐均为物产集团控股子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上述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物产集团系原浙江省物资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成建制转体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系浙江省国资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物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胡江潮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1003836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6日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木材、化肥;物资仓储运输、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各类生活资料(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资产经营。
    财务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物产集团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审计,净利润12.47亿元,净资产78.84亿元。
    2.物产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138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1002852
    成立日期:1993年4月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含小轿车)、木材、化肥、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品销售;物资仓储运输,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物产实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审计,净利润925.08万元,净资产2.29亿元。
    3.世贸长乐系物产实业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
    法定代表人:吴洪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0184000052876
    成立日期: 1998年9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25710991312
    经营范围: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加工、销售、投资;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工艺美术品、百货、办公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纺织品、粮食、钢材、有色金属销售;高科技投资;粮食收购;教育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控股股东: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财务情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世贸长乐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审计,净利润686万元,净资产500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借款及利息费用:
    1、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借款及利息情况:
    表一:借款情况(单位:万元)
    支付单位 借款单位 2009年度借款累计发生额 2010年1-6月借款累计发生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中大股份 物产集团 20,000   2009-8-28至2010-8-28 4.57%注
    20,000 2010-4-8至2011-4-8 11%
    物产实业 7,000   2008-12-21至2009-2-16 6.57%
    5,000   2009-2-24至2009-4-8 5.86%
    5,000   2009-2-24至2009-4-16 5.86%
    20,000 2010-5-19至2011-5-19 11%
    中大地产 世贸长乐 3,000   2009-1-5至2010-3-1 10%
    3,500 2010-3-2至2010-12-31 10%
    物产实业 20,000   2008-5-14至2009-5-14 12%
    富阳中大 物产化工 5,000   2009-7-10至2009-12-22 8%
    物产实业 20,000   2009-5-31至2010-5-22 10%
    物产元通 物产集团 20,000   2009-8-28至2010-8-28 4.57%注
    10,000  2010-4-27至2011-4-27 4.455%注
    合计   105,000 53,500
    (1)除上述借款外,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物产元通另向物产实业申请临时性周转借款,累计借款发生额为135000万元,平均年利率为5.2625%。
    (2)上述表格中带"注"的借款为物产集团发行短期融资券而发放的贷款。
    表二:利息支付情况(单位:万元)
    支付单位 借款单位 2009年度需支付利息 2010年1-6月需支付利息
    中大股份 物产集团 319.90 972.87
    物产实业 152.23 262.78
    中大地产 世贸长乐 300.00 167.64
    物产实业 893.33
    富阳中大 物产化工 183.33
    物产实业 1194.44 766.66
    物产元通 物产集团 319.90 539.98
    物产实业 240.29 198.79
    合计   3603.42 2908.72
    2、2010年7-12月预计借款及利息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借款余额为10亿元,预计下半年借款总额维持在6月底的水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借款余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利息费用支付将按借款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实际借款情况据实结算。
    (二)担保情况:
    1、2009至2010年度物产集团共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2009年度至2010年1-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需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314.36万元(其中:2009年度需支付212.72万元、2010年1-6月需支付101.64万元);
    2、2010年下半年担保费用支付,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据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借款利率的定价原则:
    1、发行短期融资券发放的贷款,借款利率按发行成本适当上浮定价;
    2、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价格;
    3、用于临时周转的贷款,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适当上浮定价。
    (二)担保费率的定价原则:
    1、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定价原则:
    (1)担保期限在3个月内的,担保费率按借款金额的0.07%定价;
    (2)担保期限在3-6个月内的,担保费率按借款金额的0.12%定价;
    (3)担保期限在6-9个月内的,担保费用按借款金额的0.18%定价;
    (4)担保期限在9-12个月内的,担保费用按借款金额的0.25%定价;
    (5)担保期限在1年以上的,担保费用按借款金额的0.25%定价。
    2、担保额度外的临时担保定价原则:
    (1)担保期限在3个月内的,担保费率按借款金额的0.14%定价;
    (2)担保期限在3-6个月内的,担保费率按借款金额的0.24%定价;
    (3)担保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的,担保费用按借款金额的0.5%定价;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会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借款协议及担保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会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