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企[2010]101号文件,该文件主要内容为: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0]871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0年第二批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480万元。目前,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全部收到该项目资金。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