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与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定了《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类型: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1年、2012年、2013年。 4、由于本合同的供货时间为2011年、2012年、2013年,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0年全年业绩不构成影响。 一、合同主体及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工程名称:淮南市城市道路LED路灯灯具采购,本公司设计并生产的大功率LED路灯,规格型号为90-200W,总额4.5亿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合同采购方为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经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确认,本公司设计并生产的大功率LED路灯产品,符合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采购需求,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从本公司采购大功率LED路灯,规格型号为90W-200W,总额4.5亿元, 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各采购1.5亿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五、备查文件: 《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