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上午11点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0年10月19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监事及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总投资666,205万元,现已募集资金净额297,960万元,资金尚有缺口。为保证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尽快投产并产生效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6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本公司将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保证其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同意本次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审议事项:审议公司为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11月15日前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联系传真:(0716)4138696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