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76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学军 姜文国 吴亚宏 联系电话:021-68826010 传 真:021-68826800 2、发行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声泽 李雪炭 联系电话:0716-4138696、0592-5937117 传 真:0592-5937082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